江苏省水利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
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落实“科教兴水”战略,推动水利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我省水利重大技术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加快水利现代化进程,根据2006年4月18日厅长办公会议精神,设立江苏省水利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厅科技委员会)。
一、性质
厅科技委员会是全省水利重大技术决策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咨询议事机构,对我省水利宏观决策及重大水利发展课题提供咨询意见,供厅领导决策参考。
二、任务
受厅委托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全省水利发展战略研究。
2、对全省水利重要发展规划、重大技术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对水利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论证评估。
4、开展水利科技重大课题研究。
5、对重要的水利科研和技术创新成果进行评审。
6、调查研究。
三、组织机构
1、厅科技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二人,秘书长一人,规划与设计、水资源与水环境、建设与施工、运行与科研等四个专业组。
2、厅科技委员会的委员由水利厅系统内的专家中遴选、聘任,并聘请一定比例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专家。
3、厅科技委员会的委员任期为四年,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聘、续聘、调整。
4、厅科技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四、活动
1、厅科技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讨论全年工作计划,并对全省水利发展有关重大课题进行讨论。
2、根据工作需要,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组织有关委员开展重大课题的考察和研讨活动。
3、专业组的活动由专业组组长召集,组织专题考察和研讨,开展科技咨询等活动。
4、厅科技委员会办公会由秘书长召集,研究厅科技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委员课题研究活动事宜。
5、通过简报、网络等形式,征询专家建议,交流专家的研究成果。
二○○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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